如果人们在婚姻中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,另一方是可以进行索赔的,但是离婚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条件,大多指向的是精神性的赔偿和经济性的赔偿,蚌埠律师认为,有些损害赔偿可以不以离婚为前提,比如一方对另一方施加的人身损害,侵害人不仅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,还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律,比如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等。
蚌埠律师认为,婚姻中的损害赔偿大家如果符合这些条件,也一定要积极争取,因为这是人们受到损害之后应得的,比如说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,无视对伴侣的忠诚义务,公然的与其他异性同居,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有权利索赔的,如果一方还将婚姻财产赠与他人或者转移出去,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,并且向法院申请确认赠与无效。